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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歐盟) 본문

유럽연합(EU)

歐洲聯盟(歐盟)

CIA bear 허관(許灌) 2009. 11. 8. 15:06

“總有一天,到那時,……,所有的歐洲國家,無須丟掉你們各自的特點和閃光的個性,都將緊緊地融合在一個高一級的整體裏;到那時,你們將構築歐洲的友愛關係……” ——維克多·雨果

歐盟簡介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European Union -- EU)是由歐洲共同體 (European communities) 發展而來的,是一個集政治實體和經濟實體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區域一體化組織。1991年12月,歐洲共同體馬斯特裏赫特首腦會議通過《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盟正式誕生。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2003年7月,歐盟制憲籌備委員會全體會議就歐盟的盟旗、盟歌、銘言與慶典日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根據憲法草案:歐盟的盟旗仍為現行的藍底和12顆黃星圖案,盟歌為貝多芬第九交響曲中的《歡樂頌》,銘言為“多元一體”,5月9日為“歐洲日”。

歐盟的會旗1986年5月29日正式懸挂,會旗為天蘭色底,上面有12顆金黃色的星,表示歐洲聯盟12個成員國。製作會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個統一的歐洲,增強人們對歐洲聯盟和歐洲同一性的印象。

歐盟的會徽1988年1月開始使用,會徽的底呈蘭色,上面12顆星圍成一個圓圈,象徵著歐共體12個成員國,圓圈中間為各成員國國名。

歐盟的盟歌:貝多芬第九交響曲中的《歡樂頌》。

歐盟的銘言:“多元一體”。

歐洲日:每年的5月9日。

歐盟的統一貨幣:歐元 (euro),1999年1月1日正式啟用。除英國、希臘、瑞典和丹麥外的11個國家于1998年首批成為歐元國,這些國家的貨幣政策從此統一交由設在德國法蘭克福的歐洲中央銀行負責。2002年1月1日零時,歐元正式流通。截至2008年1月1日,歐元區成員國有15個。2009年1月1日,斯洛伐克加入歐元區,歐元區擴大至16國。

歐盟的主要出版物《歐洲聯盟公報》、《歐洲聯盟月報》、《歐洲文獻》、《歐洲新聞—對外關係》和《歐洲經濟》等。

成立過程】

1957年3月25日,歐洲六國領導人在義大利首都羅馬市政大樓簽署了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的《羅馬條約》。

1946年9月,英國首相丘吉爾曾提議建立 “歐洲合眾國”。1950年5月9日,當時的法國外長羅貝爾·舒曼(1886年-1963年)代表法國政府提出建立歐洲煤鋼聯營。這個倡議得到了法、德、意、荷、比、盧6國的響應。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在巴黎簽訂了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又稱《巴黎條約》)。1952年7月25日,歐洲煤鋼共同體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這六個國家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羅馬條約》。1958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正式組建。1965年4月8日,六國簽訂的《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三個共同體的機構合併,統稱歐洲共同體。但三個組織仍各自存在,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布魯塞爾條約》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歐洲共同體正式成立。

歐盟成員】

歐盟的幾次擴大

1973年後,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後加入歐共體,成員國擴大到12個。歐共體12國間建立起了關稅同盟,統一了外貿政策和農業政策,創立了歐洲貨幣體系,並建立了統一預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發展成為歐洲國家經濟、政治利益的代言人。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裏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亦稱《馬斯特裏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正式生效,歐共體更名為歐盟。這標誌著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使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

2002年11月18日,歐盟15國外長會議決定邀請塞普勒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舉行的歐盟首腦會議上,上述10國正式簽署入盟協議。2004年5月1日,這10個國家正式成為歐盟的成員國。這是歐盟歷史上的第五次擴大,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擴大。2007年1月,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兩國加入歐盟,歐盟經歷了6次擴大,成為一個涵蓋27個國家總人口超過4.8億、國民生產總值高達12萬億美元的當今世界上經濟實力最強、一體化程度最高的國家聯合體. 

組織機構

歐盟總部大樓

歐洲理事會 (European Council):即歐盟首腦會議,是歐盟的最高決策機構。它由歐盟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及歐盟委員會主席組成,理事會主席由各成員國輪流擔任,任期半年。順序基本按本國文字書寫的國名字母排列。歐盟首腦會議主要負責制訂“總的政治指導原則”,其決策採取協商一致的原則。自1975年起,歐盟首腦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正式會議,必要時舉行特別會議。目前,歐盟首腦會議為每半年舉行2次。

現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為瑞典,任期為2009年下半年。

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即歐盟各國部長理事會,是歐盟的決策機構,由歐盟首腦會議和部長理事會組成。理事會實行輪值主席國制:每個國家任期半年。對外實行“三駕馬車”代表制,由現任主席國、下任主席國以及歐盟機構代表組成。

歐盟理事會的表決機制

歐盟首腦會議是歐盟最高決策機構,負責確定大政方針。由成員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組成,每任主席國期間舉行一次首腦會議,並視情召開一次特別首腦會議。歐盟部長理事會負責日常決策並擁有歐盟立法權。由成員國外長或專業部長組成。其中外長理事會稱為“總務理事會”,處理對外關係和總體政策,每月召開一次會議。

理事會日常辦事機構包括:常駐代表團委員會,由各成員國駐歐盟的使團長和副使團長組成,每週舉行例會;政治和安全委員會,是處理歐盟共同外交與安全事務的“軸心”,由各成員國駐歐盟代表(大使銜)、歐盟委員會代表和理事會秘書長的代表組成,實行輪值主席制,對外實行“三駕馬車”代表制;秘書處,設秘書長、副秘書長,下轄秘書長私人辦公室、一個法律處和八個總司。索拉納為歐盟理事會秘書長兼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主要協助主席國協調成員國對外共同立場,在國際場合代表歐盟。

2004年8月20日,巴羅佐(前排右五)與其他新一屆歐盟委員會委員在布魯塞爾的歐盟經貿外交大廈合影。新一屆歐盟委員會成員由來自不同成員國的25名代表組成。

歐盟委員會(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是歐盟的執行機構,負責起草歐盟法規,實施歐盟條約、法規和理事會決定、向理事會提出立法動議並監督其執行情況。代表歐盟負責對外聯繫及經貿談判,對外派駐使團。實行集體領導和多數表決制。

委員會由1位主席(巴羅佐)、5位副主席,27位委員組成。歐盟現行的《尼斯條約》規定,歐盟委員會主席一職需要由歐盟27個成員國最高元首組成的理事會提出一個候選人,之後由歐洲議會批准通過。委員由成員國政府推薦,並徵得歐洲議會同意,任期5年。委員會下設37個總司或專門的服務處。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法律大街200號一座十字形的大廈內。現任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2004年11月上任。

歐洲議會 (European Parliament):是歐盟的立法、監督和諮詢機構,其地位和作用及參與決策的權力正在逐步擴大。議會大廈設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議會秘書處設在盧森堡;自1979年起,歐洲議會議員由成員國直接普選產生,任期5年。現任議長是波蘭前總理布澤克,2009年7月當選。任期兩年半。布澤克成為歐洲議會51年曆史上首位來自東歐國家的議長。

此外,歐盟機構還包括設在盧森堡的歐洲法院和歐洲審計院。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是歐盟的仲裁機構,負責審理和裁決在執行歐盟條約和有關規定中發生的各種爭執。現有15名法官和9名檢察官,由成員國政府共同任命。

歐洲審計院 (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負責歐盟的審計和財政管理。審計院1977年成立,由12人組成。

主要會議

20世紀90年代,隨著冷戰結束,歐盟與俄羅斯之間的關係出現緩和並不斷得到加強。1993年12月,雙方在布魯塞爾簽署了《俄羅斯同歐洲聯盟之間關於建立夥伴和合作關係的聯合政治聲明》,並宣佈建立半年一次的首腦定期會晤機制。

1994年6月24日,俄羅斯總統葉利欽與歐盟領導人在希臘科孚島簽署了為期10年的《夥伴關係與合作協定》。經俄羅斯國家杜馬和歐盟各成員國議會批准後,該協定於1997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歐盟與俄羅斯關係從此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長期以來,歐盟與美國不僅在政治上互為盟友,而且在經濟上也互為最大貿易夥伴和最大投資方。早在1953年,美國就與歐共體(歐盟前身)建立和保持外交關係。雙方隨後互派使團,關係不斷加強和發展。

1990年2月,時任美國總統的喬治·H·W·布希和歐共體執行主席、愛爾蘭總理豪伊商定:美國總統和歐共體執行主席以及美國國務卿和歐共體12國外長雙方定期舉行會晤,討論雙邊關係和政治合作等問題。同年11月,歐美雙方發表《跨大西洋宣言》,確定雙方夥伴關係的準則、共同目標、合作領域及磋商機制,為雙方關係的發展提供了綱領性文件。

在歐盟關係發展中,歐盟-美國首腦會議已成為歐美雙方高層交往的重要機制。它每年在美國和歐盟輪值主席國間輪流舉行一次,由美國總統、歐盟委員會主席、歐盟輪值國主席、歐盟負責外交和安全事務的高級代表出席。 >>>

歐洲與非洲國家在歷史淵源、社會制度和地緣政治方面都存在緊密的聯繫。為加強歐非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葡萄牙于1996年提議召開非洲統一組織與歐盟成員國首腦會議。1999年7月,非統組織第35屆首腦會議採納了這一建議。 >>>

由於歐盟與拉美國家的政治體制、宗教信仰和價值觀相同,文化聯繫密切,雙方的關係一直較好。自歐盟前身歐共體和拉美國家1971年建立大使級對話關係後,兩地區之間的關係得到進一步發展。1997年3月,法國總統希拉克訪問巴西時提出召開歐盟-拉美首腦會議,他的建議得到拉美國家的積極響應。

1999年6月28日至29日,首屆歐盟-拉美國家首腦會議在巴西裏約熱內盧舉行。來自拉美32個國家和歐盟15個國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腦通過了建立面向21世紀戰略夥伴關係的《裏約熱內盧聲明》和《行動計劃》。這兩個文件確定了歐盟與拉美國家未來關係的框架和基本原則,為發展兩地區之間更廣泛的關係和一體化確立了目標和領域。

歐盟相關條約

● 《歐盟憲法條約》

《歐盟憲法條約》是歐盟的首部憲法,其宗旨是保證歐盟的有效運作以及歐洲一體化進程的順利進行。2004年5月,歐盟在接納10個新成員國,完成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擴大後,開始著手推動歐洲一體化進程。2004年6月18日,歐盟25個成員國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舉行首腦會議,一致通過了《歐盟憲法條約》草案的最終文本。同年10月29日,歐盟25個成員國的領導人在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

● 《裏斯本條約》

《裏斯本條約》(Lisbon Treaty)是在原《歐盟憲法條約》的基礎上修改而成,又被稱為“簡化版歐盟憲法條約”。

為保證歐盟有效運作和推動歐洲一體化進程,歐盟各國首腦2004年10月在義大利首都羅馬簽署了《歐盟憲法條約》。按照原定計劃,這部歐盟的首部憲法將在所有成員國批准後,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然而,《歐盟憲法條約》卻先後遭到法國和荷蘭全民公決的否決,批准進程陷入僵局。為解決歐盟制憲危機,2007年6月,歐盟首腦會議決定以一部新條約取代已經失敗的《歐盟憲法條約》。同年10月19日,歐盟各國領導人在裏斯本就新條約文本達成一致,並將之定名為《裏斯本條約》。12月13日,歐盟各國領導人在裏斯本正式簽署《裏斯本條約》。 >>>

● 歐盟與非加太集團間的《科托努協定》

2000年6月23日,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區國家集團(簡稱“非加太集團”,Group of African, Caribbean and Pacific Region Countries -- Group of the ACP)77個成員國和歐洲聯盟15國在貝南首都科托努簽訂《非加太地區國家與歐共體及其成員國夥伴關係協定》,即《科托努協定》 (Cotonou Agreement) 。該協定前身是1975年2月28日由非加太集團46個成員國與歐洲經濟共同體(歐盟前身)9國在多哥首都洛美簽訂的貿易和經濟協定《洛美協定》。>>>

● 《歐洲移民與難民庇護公約》

《歐洲移民與難民庇護公約》由時任歐盟輪值主席國法國主導起草,主要包括以下5個方面內容:根據各成員國的需要和接納能力,進行合法的移民活動,並幫助移民融入當地社會;堅決打擊非法移民,尤其要確保能將那些非法滯留的移民送回祖籍國或其他中轉國;切實加強邊境檢查;形成統一的歐洲庇護機制;加強與移民來源地國的合作,協調移民與發展之間的關係。 >>>

共同體民事保護機制

歐盟“共同體民事保護機制”是歐盟理事會2001年10月通過決議後建立的。該機制旨在加強歐盟成員國在緊急狀況下的合作,以提升歐盟應對自然或人為災害的能力。2007年11月,歐盟理事會根據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等機構的建議,對這一機制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

完善後的決議規定,共同體民事保護機制的參與國必須承諾本國的救災資源與他國共用,包括賑災物資、通信設備、運輸設施和搜救人員等;當世界發生重大災難時,救災資源由共同體統一指揮調配,向受災國提供援助,協助其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共同體民事保護機制下設的“監測和資訊中心”是其核心機構,負責不間斷地對全球進行災情監測,並接受受災國家提出的求助申請。“監測和資訊中心”的主要作用包括:作為請求和提供援助的通信樞紐;報告民事保護資訊和對參與救援國做出回應;協調整個歐盟的救援行動。>>

經濟實力

歐盟成立後,經濟快速發展,1995年至2000年間經濟增速達3%,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1997年的1.9萬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萬美元。歐盟的經濟總量從1993年的約6.7萬億美元增長到2002年的近10萬億美元。

2007年1月,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兩國加入歐盟,歐盟經歷了6次擴大,成為一個涵蓋27個國家總人口超過4.8億、國民生產總值高達12萬億美元的當今世界上經濟實力最強、一體化程度最高的國家聯合體。>> 2009年歐盟人口將達4.997億

開放日】

歐盟在2003年舉辦了第一個“開放日——歐洲地區和城市周活動”,此後每年定期舉辦。開放日活動是歐盟地區政策議事日程上的一件大事,為政府部門、私營部門和學術界探討具體解決方案提供了一個平臺。2009年10月5日至8日,歐盟委員會和歐盟地區委員會在歐盟總部布魯塞爾舉辦第七個“開放日——歐洲地區和城市周活動”。

中國與聯盟的關係

中國-歐盟領導人會晤始於1998年。1998年1月,歐盟倡議在舉行第二屆亞歐會議期間舉行中歐領導人會晤,並建立領導人定期會晤機制。4月,中歐領導人首次會晤在倫敦舉行,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出席會晤。會晤後雙方發表聯合聲明,希望建立面向21世紀長期穩定的建設性夥伴關係,並決定每年舉行一次領導人會晤。

歐盟大事記

歐洲央行總部前的歐元標誌雕塑

1994年12月9至10日,歐洲聯盟12國和即將加入歐盟的奧地利、瑞典和芬蘭的領導人在德國埃森就改進歐盟機制,促進經濟增長和歐盟向東歐擴大問題達成一致。

1995年1月1日,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3月26日,申根協議生效。協議規定,在申根協議國家邊境上取消對人員往來的控制,加強司法和警務機構間的合作。同年12月16日,歐盟馬德里首腦會議最終把未來歐洲統一貨幣的名稱確定為“歐元”。

1996年12月14日,歐盟都柏林首腦會議通過了《穩定和增長公約》、《歐元的法律地位》和《新的貨幣匯率機制》的歐元運行機制文件。

1997年6月17日,歐盟首腦會議通過了對《馬約》修改和補充的《阿姆斯特丹條約》,同年10月2日,歐盟外長簽署了該條約。

1998年3月12日,歐盟15國與申請加入歐盟的中、東歐11個國家的領導人在倫敦正式啟動了名為“歐洲會議”的首腦定期磋商機制。5月2日,歐盟布魯塞爾首腦會議宣佈德國、比利時、奧地利、荷蘭、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盧森堡、愛爾蘭和芬蘭11國為歐元創始國。

1999年1月1日,歐盟正式啟動歐元。5月1日,《阿姆斯特丹條約》正式生效。12月11日,歐姆赫爾辛基首腦會議通過了《千年宣言》,決定正式接受土耳其為入盟候選人並決定在2003年前成立歐盟快速反應部隊。

2000年2月15日,歐盟開始與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拉脫維亞、立陶宛、保加利亞和馬爾他第二批6個入盟候選國正式舉行入盟談判。

2001年1月1日,希臘正式成為歐元區第12個成員國。12月15日,歐盟布魯塞爾首腦會議通過《拉肯宣言》,為歐盟推行政治體制改革提出了需要解決的問題,並決定建立制憲籌備委員會為“歐洲的前途”提供改革方案。

2002年1月1日,歐元正式流通。3月1日,歐元成為歐元區國家唯一法定貨幣。同年11月18日,歐盟15國外長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決定邀請塞普勒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

2003年4月16日,在希臘首都雅典,歐盟與捷克、塞普勒斯、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等10個完成入盟談判的候選國簽署入盟協議。這意味著歐盟成員國擴大到25個。這10國將於2004年5月1日成為歐盟的正式成員國。

2003年4月17日,在雅典舉行的歐盟非正式會議上,安南與歐盟各國首腦一起合影留念。

2003年12月12日,歐盟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開幕,會議的主要議題是討論並爭取敲定歐盟憲法草案的最後文本。會議通過了歐盟安全戰略文件,這是歐盟通過的第一個安全戰略文件,為進一步提高歐盟的危機預防和處理能力及獨立防務能力奠定了新的理論基礎。由於各方在有效多數表決機制等問題上分歧較大,會議未能就歐盟憲法草案最終達成協定。

2004年3月,歐盟首腦會議在歐盟理事會大樓舉行,會議發表了《反恐聲明》。會議決定採取的另一項反恐措施是,將歐盟與其他國家的經濟合作與反恐合作聯繫起來。此外,會議採納的緊急措施還包括改善歐盟國家間警察和情報部門的合作,使各國法律允許頒布共同的通緝令,加強邊界控制和進行電話記錄跟蹤,籌措打擊恐怖主義經費,建立歐洲恐怖嫌疑犯數據庫等。>>

歐盟反恐協調員吉勒·德凱爾肖夫(比利時),負責協調歐盟理事會在反恐領域的工作,監督歐盟反恐戰略的執行情況,並督促歐盟在反恐鬥爭中起到積極作用。

2004年5月1日,前來參加歐盟擴大儀式的25個成員國及歐盟領導人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拍攝歐盟擴大後的第一個“全家福”。

2004年5月1日,馬爾他、塞普勒斯、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10國正式加入歐盟。>>

2004年6月17日,歐盟首腦會議在比利時布魯塞爾歐盟理事會大廈開幕。這是歐盟2004年5月1日擴大到25國後的首次峰會。18日,歐盟的第一部憲法條約草案獲得通過。該憲法將取代歐盟現有龐雜的法律文件,保證歐盟擴大後機構的正常運轉。>>

2004年7月,歐盟外長會議決定正式開始建立歐盟軍事裝備局。這是歐盟決定組建快速反應部隊和建立軍事行動計劃中心後在獨立防務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歐盟軍備局的主要任務是推動歐盟實施安全與防務政策,協調歐盟的軍備開支,幫助成員國提高防務能力,包括危機處理、軍備合作、軍事技術研發以及開發具有競爭力的歐洲軍事設備市場。索拉納將出任軍備局的第一任局長。該局的決策機構由參與國的國防部長組成。軍備局直接對歐盟理事會負責,同時向歐盟政治與安全委員會提交工作報告並接受該委員會指導。2004年1月,索拉納任命英國國防部國際安全政策司司長尼克·威特尼為軍備局籌備小組組長。

2004年9月,在歐盟國防部長非正式會議上,法國、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與荷蘭的國防部長在荷蘭諾德韋克簽署了組建歐盟憲兵部隊的意向聲明,並決定在2005年使這支部隊具備快速反應能力。這意味著歐盟建設獨立防務過程中的又一個新構想即將付諸行動。>>

2004年10月29日,歐盟25個成員國的領導人在羅馬簽署了歐盟歷史上的第一部憲法條約。 新華社/路透

2004年10月,歐盟25個成員國的領導人在羅馬簽署了歐盟歷史上的第一部憲法條約,標誌著歐盟在推進政治一體化方面又邁出重要的一步。歐盟憲法條約簽署後還需歐盟各成員國根據本國的法律規定予以批准方可生效。如果各成員國批准順利,歐盟憲法條約將於2006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2004年11月,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歐盟國防部長會議正式決定,歐盟將於2007年前組建13個能部署到世界上任何熱點地區的快速反應戰鬥小分隊。按照歐盟國防部長們的設計,快速反應戰鬥小分隊的兵力為1500人左右,能部署到離歐洲6000公里遠的地方,並有能力在歐盟成員國一致作出決定後10天內完成部署。首批戰鬥小分隊將於2005年至2006年組建完畢。

2005年1月,歐洲議會全會表決批准了歐盟憲法條約,但該條約還需要歐盟各成員國的批准方可生效。

2005年4月25日,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兩國領導人在盧森堡簽署了兩國加入歐盟條約,為兩國按計劃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入盟奠定了基礎。

2005年4月,歐盟決定對來自中國的針織襯衫、毛衫、褲子等9種紡織品進行特別限制措施的調查,中國表示強烈反對。5月溫家寶總理在北京會見歐盟“三駕馬車”外長,就歐盟對華紡織品和服裝出口設限問題表明瞭中方立場,緩解當前中歐紡織品貿易摩擦和矛盾需雙方共同努力,中國政府以積極的態度促進紡織品貿易一體化的平穩過渡,主動採取了包括對部分紡織品加徵出口關稅、降低紡織品出口退稅率、實行出口自動許可管理等一系列措施。

2005年5月11日,保加利亞、奧地利和斯洛伐克議會分別批准《歐盟憲法條約》。12日,德國聯邦議院表決通過了《歐盟憲法條約》,這表明德國最終正式批准《歐盟憲法條約》已成定局。19日,比利時眾議院批准《歐盟憲法條約》。至此,歐盟25國中已有西班牙、斯洛維尼亞、立陶宛、匈牙利、義大利、希臘、奧地利、斯洛伐克和德國、保加利亞、比利時等10個歐盟成員國已經分別通過議會表決或全民公決批准了《歐盟憲法條約》。

2005年5月29日,法國全民公決否決《歐盟憲法條約》,6月1日,荷蘭全民公決否決《歐盟憲法條約》。6月2日拉脫維亞議會批准《歐盟憲法條約》。2005年7月,盧森堡全民公決通過《歐盟憲法條約》。

2005年9月,中歐簽署文件就解決紡織品貿易問題達成一致,中國商務部長薄熙來、歐盟貿易委員曼德爾森代表雙方在北京簽署了《磋商紀要》。商定採取過渡性靈活措施,妥善解決《備忘錄》執行中出現的滯港問題。根據《磋商紀要》的規定,歐盟將全部放行所有滯港貨物,對執行《備忘錄》超過2005年協議數量的部分,中歐雙方各自承擔其簽發的許可證數量。實際滯港貨物數量雙方各承擔一半,其中歐方承擔部分,歐盟將通過增加2005年備忘錄規定的數量解決。中方承擔部分,將通過個別品種的調劑來解決。

2005年9月,歐盟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化纖布徵收為期5年的最高達56.2%的反傾銷稅。歐盟還決定對45家指定的中國公司實行稅收優惠,最低稅率為14.1%。

2005年12月15日-17日,在歐盟首腦會議上歐盟25國領導人就歐盟2007-2013年財政預算方案達成協定,從而解決了這一困擾歐盟各國已久的難題,併為歐盟的進一步擴大和歐洲一體化進程的推進創造了良好條件。本次首腦會議還同意給予馬其頓“歐盟候選國地位”。

2006年3月27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歐盟成員國交通部長會議上發佈的歐盟國家統一的駕駛執照樣本。

2005年12月28日北京時間13時19分,歐洲伽利略計劃第一顆導航衛星在哈薩克成功發射,標誌著中國參與的這個全球衛星導航系統正式進入部署階段。 

中歐“伽利略”計劃

2006年1月1日,歐盟開始實施新的普惠制。新普惠制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免除或降低它們出口到歐盟市場的商品關稅。新的分類包括一般普惠制、針對最不發達國家的特殊普惠制和旨在幫助競爭力微弱國家的附加普惠制。新的普惠制方案對“畢業條款”有了更為明確的規定。“畢業條款”是指一個國家的一種產品如果在歐盟的市場份額超過一定比例,就將失去普惠制待遇。根據新條款,普惠制受益國的任何一種產品如果在歐盟市場的份額超過15%,則將失去普惠制待遇,而紡織品和服裝的“畢業門檻”則為12.5%。

2006年3月,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歐盟首腦會議上審議了歐盟委員會本月初發表的能源政策綠皮書,一致同意建立歐盟共同能源政策,並批准了歐盟委員會提交的推進“裏斯本戰略”方案。

2007年1月1日,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正式成為歐盟成員國。這是歐盟歷史上第六次擴大。

2007年3月25日,歐盟迎來50歲“生日”。

2007年6月23日,參加歐盟峰會的27國首腦在布魯塞爾就替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新條約草案達成協定。新條約將不會規定歐盟盟旗、盟歌和銘言等可能使歐盟成為“超國家機構”的內容。在組織結構改革方面,新條約將把歐盟最高權力機構歐洲理事會由目前的成員國首腦會議機制轉變為固定機構,並設立常任主席一職。歐盟各國領導人一致同意,通過新條約設立一個名為“歐盟高級代表”的新職位,統管歐盟外交和安全事務。新的歐盟高級代表將把歐盟負責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和歐盟對外關係委員的職責合併在一起,同時出任歐盟委員會副主席,並負責主持歐盟27國外長會議。

2007年10月19日,歐盟非正式首腦會議通過了歐盟新條約,從而結束了歐盟長達6年的制憲進程。新條約被稱為《裏斯本條約》。12月13日,歐盟各國領導人在裏斯本正式簽署《裏斯本條約》,隨後交由各成員國批准。各國簽署後,該條約將於2009年1月生效。《裏斯本條約》將取代2005年在荷蘭和法國全民公決中遭否決的《歐盟憲法條約》。《裏斯本條約》被視為《歐盟憲法條約》的簡化版,但不再沿用“憲法”的名稱。新條約的誕生將進一步改革歐盟機構,簡化歐盟的決策進程。

《裏斯本條約》主要內容、出臺過程

2007年12月12日,歐盟輪值主席國葡萄牙總理蘇格拉底、歐洲議會議長珀特林以及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在歐洲議會總部所在地法國的斯特拉斯堡共同頒布旨在保障歐盟公民權利的《歐盟基本權利憲章》。該《憲章》有54項關於公民權利的條款,內容包括自由、平等、經濟和社會權益等。

2008年歐盟面臨諸多挑戰

2009年5月7日,歐盟27國與6個歐亞國家的政府首腦或部長在布拉格簽署《東部夥伴關係宣言》,正式啟動旨在增進雙方合作的“東部夥伴關係”計劃。

2009年6月,歐盟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歐盟成員國領導人通過金融監管方案。根據金融改革方案,歐盟擬建立一套全新的泛歐金融監管體系,在宏觀層面上成立一個名為“歐洲系統性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新機構,負責監測整個歐盟金融市場上可能出現的系統性風險,及時發出預警並在必要情況下提出應對建議。與此同時,歐盟還將成立主要由成員國相關監管機構代表組成的三個監管局,分別負責加強成員國在銀行業、保險業和證券業監管方面的協調,並加強對跨國金融機構的監管。 歐盟金融監管格局迎來大變革 歐盟峰會的成果與缺憾 

2007年12月,歐盟各國首腦在峰會上呼籲為波羅的海區域制定一項發展戰略。2009年6月10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了該戰略,並制定了詳細的行動計劃和實施戰略時間表。這項戰略主要有4個發展目標:清潔環境、健康發展、相互親近和區域安全,其行動計劃涉及能源、運輸、環境、旅遊等領域。歐盟波羅的海地區戰略也是歐盟的第一個區域戰略。 歐盟呼籲深化波羅的海區域戰略合作